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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健康养生行业和养生产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时间:2018-05-10   来源:民进市委    浏览: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尔·皮尔泽在《财富第五波》中将健康产业列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据《2017-2022年中国健康养生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数据统计,我国健康养生市场规模已经超过万亿元,平台收录商户数量超过50万家。《报告》同时指出,通过互联网关注健康养生的人群月度活跃用户超过1000万人。由此可见,我国健康养生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一、我省健康养生行业和养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与监管中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我省健康产业还处于“青春期”,发展空间巨大,在发展和监管过程中还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困境与问题。

(一)健康产业行业标准、规范和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健康养生与保健食品、旅游、体育运动、医药、康复、美容、保健按摩等都相关联,由此衍生的产业与产品都相互交融,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多。由于没有相应的定义、标准、规范和相应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行业发展较混乱,一些健康用品质量良莠不齐以及市场监管职责分界不清晰,时常发生一些产品质量和服务纠纷事件。比如,保健食品是介于普通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产品,法律法规对食品和药品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保健食品却没有说明,导致无法可依或执法依据不足,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又如,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非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有监管权,但对非医疗的健康养生行为、养生产品没有监管权。而市场监管部门只负责非医疗性健康养生机构、健康养生产品的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及消费纠纷查处,对其经营项目的专业性很难进行有效监管。正式由于行业、产品边界不清晰,出问题时看似谁都能管,但其实谁都没法真正管起来,于是形成大量的市场监管空白。

(二)生产经营者诚信道德缺失。少数不法分子缺乏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超越道德底线,违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夸大其效果的虚假宣传、欺诈式销售方式等手段获取不当收益。目前,养生行业的违法行为难以入刑,对生产者、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而言,法律法规的经济处罚只是“毛毛雨”,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三)宣传方式亟需规范。相关部门、各级媒体对养生产品的正面宣传报道不够,群众获取权威信息渠道较少。一些 “养生专家”、“神医”和养生产品企业打着健康养生的旗号,或著书立说,或开设电视讲坛,或电视广告夸大虚假宣传,兜售所谓的保健药品与食品、养生器械等,很多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轻信“保健产品能治疗疾病”的谎言,陷入圈套购买大量保健产品,造成钱财的损失,延误疾病治疗。

二、加强健康养生行业和养生产品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研究制订健康产业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健康产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也使对健康养生行业和养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

(二) 完善行业标准,明确准入机制,强化标准实施。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全面的质量标准体系和科学的评价、认证体系,制定养生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人员执业制度。在健康养生行业、健康养生产品准入时要明确不同产业、不同产品具体的准入部门和准入条件、准入程序。要明确健康养生行业、健康养生产品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许可。比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非医疗机构的健康养生行业、健康养生产品企业的准入和相关广告的审查;卫计部门负责具有医疗机构的健康养生行业的准入、相关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医疗养生从业人员的资质许可;文化旅游部门负责休闲养生、温泉养生等行业的准入;体育部门负责康体养生行业的准入等。定期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价和督查。

(三)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市场监管机制。乘着这次机构改革的东风,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成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公安、体育、文化与旅游、农业农村、新闻广电、林业与草原等部门为成员的健康养生产业和养生产品市场监管的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制度,按照谁准入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任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机制。

(四)大力开展健康养生知识宣传教育。建议建立健全健康养生教育网络,大力营造健康养生知识宣传教育的氛围。一是开展进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向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揭露保健类商品非法营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群众辨假识假的能力,远离非法营销,有疾病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非法营销典型案例。培养全民健康观念和养生保健理念,同时,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升健康消费意识和维权能力。三是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加强广告宣传的审查监督,加大对广告主体的审核力度, 扩大对广告内容的核实范围, 从而达到有效避免虚假宣传。四是大力宣传我省大健康养生品牌,鼓励健康养生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创建“名、精、优、新”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建立健康产业市场诚信档案,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健康养生产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实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养生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开展诚信生产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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