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要通过座谈会、协商会、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交往,就重大问题及时与他们进行沟通、协商,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知情范围,加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力度,丰富参政议政的内容,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此外,还要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和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
第二,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经费保障。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并解决好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经费问题责无旁贷。要把民主党派机关的办公经费、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改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要根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开展工作的需要,研究解决民主党派地方机关在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民主党派地方机关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必要的人员,对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将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影响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各级党委要帮助民主党派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保证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